
泸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关于我市静态管理区域内物业从业人员
就近开展物业服务工作的倡议书
各物业服务企业:
我市龙马潭区8月31日起实施静态管理,交通管制三天,导致交通阻断,给跨区工作、生活的市民带来严重不便,特别造成我市物业服务各项目的必要岗位服务人员严重紧缺,甚至断岗的状态!为缓解各物业服务项目人员紧缺、超负荷的工作现状,现我会倡议在我市静态管理区域内的物业从业人员可在征得现物业服务企业同意的情况下,申请就近开展物业服务工作的意愿,具体倡议事项如下:
(一)由静态管理区域内的物业从业人员向现物业服务企业书面(文字)申请工作岗位,表述自愿加入到居住地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的意愿;再由现物业服务企业向居住地物业服务企业衔接该申请人员的情况、胜任的工作岗位,及用工期间的相关风险事宜等达成一致意见;
(二)居住地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人员是否紧缺等实际情况出发,斟酌是否自愿接受该物业从业人员的物业服务工作申请;
(三)现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迫静态管理区域内的物业从业人员在居住地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服务工作。
现物业服务企业和居住地物业服务企业需对各项用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物业从业申请人方可到居住地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并接受居住地物业企业工作的安排与现场管理,期间发生的相关工作费用由现物业服务企业和居住地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自主结算。
从物业从业人员工作申请批复后,正式加入居住地物业服务工作之日起至可正常回到现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之日止。
居住地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用工后该物业从业人员工作出色为由,直接留用或煽动其跳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