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9日上午由四川省住建厅组织各地市州的相关职能部门、物业行业协会、物业企业代表等500余人参加《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宣贯工作视频会。


我市房发中心副主任、市物管中心主任赖忠贵、市物管中心副主任唐明月率各科室负责人及各区县负责人、市物业协会、物业企业代表共计30余人参加了本次《条例》宣贯会。

会上,省住建厅副厅长樊晟讲到,一是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性。本次《条例》的制定是为了服务于全体业主,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米”;助力物业行业转型升级,提高物业行业管理水平,并提升业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强化各级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条例》的需求制定本着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维护五方利益为出发点,解决物业管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物业企业是一个民生企业,社会企业,在防灾减灾和基层治理中担起了“最后一米”的重任,不能把所有的社会责任由一个物业企业来承担,各级职能部门要勇于担责。二是要做好各级职能部门《条例》的宣贯培训工作,全面清理规章文件,及时修订和废止。三是畅通物业管理执法渠道,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坚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